咸丰县“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”赛事火热进行中!
2020-11-18 15:05:02来源:
@咸丰的老师们
教育局指定官方赛事来啦!
为推进‘‘互联网+教育”发展
积极推动咸丰县学校网络学习空间的普及
提高整体信息技术素养和应用水平
咸丰县教育局与湖北教育云平台
共同组织开展“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"相关赛事
赛事一:教师信息化应用大赛
》〉参与方式:
各位老师在湖北教育云平台上完成相关任务即可获得分数,任务包括:资源上传、备课、网络教研、作业管理、成绩管理等。得分规则如下表所示:
全学期教师得分=活动期间对应功能使用得分之和
(备注:以上行为每天只计入1次有效数据)
》〉奖项设置:
1、教育局分别授予中学系列、小学系列全学期“信息化应用得分”个排名前20的教师为“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信息化应用之星”荣誉证书。
2、教育局分别授予中学系列、小学系列全学期单项功能使用突出的各10名教师,为“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信息化应用优秀教师”荣誉证书。
3、获奖人员将获得湖北教育云平台颁发的实物奖品或其他奖励,并享有向上推优的机会。
(因评选资格认定影响,全县无法达到个人预定表彰数,则按本通知评选后以实际评选结果予以表彰。)
》〉活动说明:
1)活动设置评选资格认定,参与活动的全县中小学教师,全学期(活动期间)“信息化应用得分”月均不低于30分。
2)符合评选资格认定,且学期总得分排名前列的教师和单项功能使用突出的教师,将获得相应奖项及教育局表彰。
赛事二:学校管理员评优活动
》〉参与方式:
校级管理员使用账号密码登录湖北教育云平台,进入【管理中心】栏目进行空间建设,对应功能包括教务管理下的用户管理、教学管理等。
学校信息化应用得分等于教师、管理员、学生使用平台空间得分总和。得分规则如下表所示:
全学期管理员得分=活动期间对应功能使用得分之和
每学期学校得分=每学期管理员得分+每学期教师得分+每学期学生得分
》〉奖项设置:
1、教育局授予以学校为单位的“网络学习空间得分”全学期县级统一排名前10的学校管理员,“X学期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优秀管理员”荣誉证书。
2、教育局授予以学校为单位的“网络空间学习得分”全学期县级统一排名前10的学校,“X年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先进示范校”荣誉牌匾。
3、获奖的优秀学校管理员将获得湖北教育云平台颁发的“省平台信息化专家”荣誉称号,加入平台专家库重点合作并颁发奖品,享有向上推优的机会。
(因评选资格认定影响,全县无法达到个人及单位预定表彰数,则按本通知评选后以实际评选结果予以表彰。)
》〉活动说明:
1)活动设置评选资格认定,完成实名认证的校级管理员,学校所有教师和适龄学生(三年级及以上)个人空间开通率不少于90%;学校全学期的“空间建设”得分至少为180分。
2)符合评选资格认定,且排名前列的校级管理员及每学期教师参与率达到80%以上排名前列的学校,获得相应奖项及教育局表彰。
3)以上行为教师每天计入1次有效数据,学生每月统计1次有效数据,学校管理员全学期进行1次汇总量分。各项得分以平台后台自动统计的得分为准。
(以上活动若有任何疑问,请咨询湖北教育云“客服专属号”)
当前,网络空间逐渐成为在线教育
网络研修、拓展学习和家校共育的全新载体
而加强网络教与学,助力师生共发展
提高信息技术素养和应用水平
是我们共同的期待和目标
让我们积极参与“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”活动
向教育数字化转型迈出更大的一步!
活动直达链接请点击👇